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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不得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

作者朽木自雕 文章浏览量: 114 次

9月 20, 2023

近日,金融监督管理局针对各律师事务所、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理财产品。支持和制止非法活动的行动。金融广告违法,积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通知》的内容来看,全文共16条,对金融产品广告的制度概念、相关管理制度、合作伙伴、负面舆情应对、监控管理、风险合规等进行了限定。

《通知》明确政府机构应完善金融广告管理制度,中央办公厅、总部或集团公司应制定加强金融产品广告宣传的管理制度。体系应明确机构内金融产品广告审批管理的主要部门、审核流程及责任、管理与控制等管理要求。 -行为监控、第三方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责任追究。

《通知》强调机构应审慎开展金融产品广告赞助活动,将广告赞助活动纳入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背景调查、合同限制、内容审核等方式确保广告赞助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持续监测等措施。以及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

此外,机构应制定广告审批负面舆情应对预案,及时应对相关风险。禁止金融机构非法、非法配合明星执行广告代言及其他广告促销活动。如果发现与其合作的明星有违法行为,应及时停止合作。明星是指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娱乐圈、网红、体育名人等。

对于广告内容,《通知》特别指出,从事金融产品广告活动的机构不得向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儿童宣传无抵押个人贷款,不得参与或观看以儿童为主要目的的节目。在未成年人。在学校的学生。以视频、游戏等形式展示的贷款公司广告不得宣传针对在校学生的贷款产品,但针对学生的贷款除外。

对于贷款产品,应在广告的显着位置明确披露完整的年利率,包括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利息和各种费用。对于信用卡和消费贷款、抵押贷款等无抵押个人贷款,不应盲目推行越来越低的门槛。低利率、高限额等。

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资产管理产品不应与股票、保险产品相混淆,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宣扬或承诺本金、保证收益,不得夸大或偏颇投资收益和过往业绩。另外,就保险而言,不可能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等资管产品进行不对应的类比,不可能将保险产品的保险债务或收益进行延伸,也不可能可以隐藏重要信息,例如免除保险范围,并且不可能为未投保的福利提供保险。该产品承诺有保证的回报。

《通知》要求机构宣传和支持金融产品,不得采用可能引起受众非理性行为的营销方式,不得鼓励过度消费,不得宣扬过度负债、盲目等观念。投资、炫富、拜金、享乐过度。

《通知》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金融机构广告、表彰活动的管控、管理和监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违反本通知要求,采取金融产品广告宣传行为的,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审计约谈、责令改正等审计措施,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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